大连房产税:大连房产税2024的最新消息
业务信息简报
(2024年第3期/总第23期)本期责任编辑:王艺霖本期主办: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本期承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本地破产及强清案件要
业务信息简报
(2024年第3期/总第23期)本期责任编辑:王艺霖本期主办: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本期承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
◈本地破产及强清案件要闻➢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顺利召开2024年2月4日,大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顺利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线上通讯形式召开,23名理事代表全部出席,监事长、秘书长及监事代表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决算报告、2024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报告同时,23名理事代表全票表决通过两家单位的入会申请,吸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为会员单位。
◈破产及强制清算相关新规新政速递➢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于2024年2月2日,发布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8号)同时废止公告中明确: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可申请免征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当月至破产程序终结当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破产程序包括清算、重整、和解申请困难减免税需提交以下资料:(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二)减免税申请报告(三)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纳税人已准确申报房、土两税税源明细信息的,直接在办税系统获取并经纳税人确认后,可不提供不动产权属类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四)人民法院出具的破产裁定文书➢成都市双流法院出台《关于中小微企业庭外和解、预和解、破产和解的工作指引(试行)》近日,双流法院出台全市首个《关于中小微企业庭外和解、预和解、破产和解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意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依法保护与救治中小微企业,鼓励、支持、引导陷入经营困境但具有挽救价值和挽救可能的中小微企业,通过庭外和解、预和解、破产和解程序高效纾难解困,节约破产成本,持续优化双流营商环境。
本《指引》对预和解申请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着重通过列举条目明确可以进行预和解的情形,并为体现保护债权人对债务人企业运营状况的知情权,专门设置了“信息披露标准”条款,同时还明确了法院的业务指导功能,以便充分发挥破产制度早期防护作用。
◈其他地区破产及强清案件要闻➢徐州法院2023年度“执破一体”改革典型案例2024年2月8日,徐州法院公布8例破产重整、和解典型案例2023年,徐州法院在全国率先推进“执破一体”改革,推动破产原因识别关口、重整和解启动关口前移,找准最佳“救治”时机、增加企业“救治”机会,由执行程序中的企业债务个别清偿,向破产程序中的集中清理、公平受偿转变,积极打造企业债务清理工作新格局。
全年对685家被执行企业移送破产审查,化解债权191亿元,盘活土地房产219万平方米,运用重整、和解程序挽救企业45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该做法获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上海破产法庭发布《
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典型案例》2024年2月29日,上海破产法庭发布《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典型案例》上海破产法庭审理的中小微企业破产案件占到全部破产案件约86%,始终重视加大对困境企业挽救保护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五年来促成86家小微企业通过重整、和解程序成功重生上海破产法庭从已审结的中小微企业破产案件中选取总结了10件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分别从运用重整和解制度挽救困境企业、处置盘活“专精特新”企业核心资产价值、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平衡、保护出资人或经营者利益、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工权益保障的社会责任等方面体现了破产制度在中小微企业拯救重生、平衡保护以及支持创新、宽容失败方面的重要作用。
➢邵阳中院发出湖南省首份破产案件司法惩戒书2023年10月7日,邵阳中院裁定受理邵阳市某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邵阳中院将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进行了送达破产管理人书面通知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移交公司印章、账簿等资料和公司财产,但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非但没有按照相关文书和通知的要求进行移交,还以拒接法院工作人员和管理人电话或以其在外地为由等方式进行躲避,拒不配合破产清算工作。
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拒不配合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妨碍诉讼秩序,邵阳中院于2024年2月27日作出(2024)湘05司惩1号决定书,决定对康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并送至当地拘留所执行➢金科股份正式向法院申请重整。
2024年2月21日,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正式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接收公司重整申请材料(案号为(2024)渝05破申129号)。
据悉,早在2023年7月31日,金科股份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鉴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涉及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为此,金科股份前期已成立专项小组并在重庆市政府工作专班和区政府的指导帮助下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并系统性开展了债务人财产状况和债权债务全面调查、与意向投资者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并按照协议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与债权人沟通、制定维稳预案等工作。
◈大连地区法院新增强制清算及破产案件情况统计表
声 明本公众号旨在分享破产与重组行业相关资讯及业内专家、学者、律师的精彩论文和观点,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如需要转载本公众号原创作品,请提前联系小编及作者本人取得授权本公众号转载的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无意侵犯了某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等的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公众号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将立即删除。
投稿/联络邮箱:dalianaba@126.com
长按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