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房产信息网:阜宁房产信息网出售房源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4-12-30

根据《富建集团正常债务处置工作方案》和《富建集团非法集资款项处置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决定启动阜宁县内的10

阜宁房产信息网:阜宁房产信息网出售房源

 

根据《富建集团正常债务处置工作方案》和《富建集团非法集资款项处置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决定启动阜宁县内的10万元以上社会个人债务(款项)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处置范围阜宁县内涉及富建集团10万元以上的社会个人债务(款项),具体为:一般性债务中的个人债务,包括职工欠薪,个人供应商材料款、货款,个人工程款,不涉及非法集资的职工理财基金,各类酒店消费卡,各类个人订金、保证金等;集资参与人经依法认定的集资款项;房产项目附着的个人债务及化解矛盾产生的个人往来款项。

关于处置时间 2016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启动债务(款项)处置工作,力争2个月、确保3个月完成债务(款项)处置选房工作。 

关于处置方式对10万元以上的社会个人债务(款项),采用房产等实物进行处置,原则上以富建集团在阜宁建设的阜宁中心、学府壹号、龙湖新城等项目在建商品住宅房和商业用房,对照债权人(集资参与人)的债务区间匹配相应房源,通过公证摇号方式选择房源,待建设房源达到预销售许可条件时,与债权人签定网上备案合同,力争2年、确保3年交付处置房产。

原则上所有社会个人债务(款项)按照处置基数对应区间摇号确定房源,不得合拼选房但对以下3种情形债权人(集资参与人)可视处置房源情况,进行合拼选房:一是同一债权人(集资参与人)持有富建集团不同单位债务(款项)。

;二是有夫妻关系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关系的多个债权人(集资参与人)持有的债务(款项);三是10-20万元和100万以上的债权人(集资参与人)持有的债务(款项)合拼后如没有对应的匹配房源,合拼各方仍要回到原债务(款项)区间进行单独选房。

关于处置房源价格 房源处置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备案价执行,原则上与周边同类商品房备案价基本相等商品住宅房:阜宁中心、学府壹号高层住宅房均价4100元/平方米左右;阜宁中心高层公寓(层高5.4米,实为2层)均价6900元/平方米左右;龙湖新城高层住宅房均价3350元/平方米左右,高层公寓均价3150元/平方米左右,多层住宅房均价3200元/平方米左右。

商业用房:阜宁中心商业用房均价9000-10000元/平方米左右;学府壹号商业用房均价8000-11000元/平方米左右;龙湖新城商业用房均价6500元/平方米左右。

关于债务(款项)处置操作流程10万元以上社会个人债务(款项)处置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月23日-3月25日,债权人(集资参与人)携相关资料按不同债务(款项)区间到各对应工作组工作点核实债权,经工作组核对后,签定债权(款项)确认意见书、同意房产处置承诺书等,换取新的债权凭证;

第二阶段,3月28日-5月20日,工作组匹配房源后,不同债务(款项)区间的债权人(集资参与人)凭核实后换发的新债权凭证,根据工作安排,按照确定的区间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公证摇号选定房源,房源确定后,进行初步结算,签订房产处置确认书。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工作地点一般性债务中10万元以上的个人供应商材料款、货款,个人工程款等个人债务,到城河路1号原住建局1楼(西侧)办理一般性债务中10万元以上的职工欠薪,不涉及非法集资的职工理财基金,各类酒店消费卡,各类个人订金、保证金,房产项目附着的个人债务及化解矛盾产生的个人往来款项等,到城河路1号原住建局1楼(东侧)办理。

集资参与人经依法认定的集资款项在10-12.5万元(含12.5万元)的,到城河路3号原财政局2楼办理集资款项在12.5-15万元(含15万元)的,到城河西路899号城西村党群服务中心2楼办理集资款项在15-17.5万元(含17.5万元)的,到向阳路原国土局2楼(东侧)办理。

集资款项在17.5-20万元(含20万元)的,到向阳路原国土局2楼(西侧)办理集资款项在20-25万元(含25万元)的,到向阳路原国土局3楼(东侧)办理集资款项在25-30万元(含30万元)的,到向阳路原国土局3楼(西侧)办理。

集资款项在30-40万元(含40万元)的,到新兴路3号光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大门东侧附房办理集资款项在40-50万元(含50万元)的,到新兴路3号光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楼办理集资款项在50-70万元(含70万元)的,到东风北路416号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院内1楼办理。

集资款项在7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到东风北路416号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院内2楼办理集资款项在100-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到澳门路老阜宁大桥南帝逸国际售楼部办理集资款项在2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到城南新区徐州路与澳门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富建鸿儒明邸售楼部办理。

集资款项在500万元以上的,到城南新区香港路公安局3楼办理涉及富建集团的各类房产矛盾处置,到阜城大街都市壹号售楼部处理涉及富建集团未登记的正常债务和集资款项申报核实登记,到城南新区阜城国土分局院内1、2楼办理。

涉及富建集团部分债权人(集资参与人)提出的有异议的正常债务和集资款项核实、核对,到城南新区县公安局信访接待中心(蓝盾之家南侧向东)核实债权人(集资参与人)需要提供法律咨询、辅导等相关服务,到城南新区府右街与上海路交叉处向东50米司法局1楼。

债权人(集资参与人)需要对房产处置工作方案进行咨询的,到城南新区富建集团阜宁中心咨询或电话咨询所有债权人(集资参与人)公证摇号选房,到城南新区城南大厦A座3楼报告厅

2、提供材料2月23日-3月25日,债权人(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需同时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相关合同、协议,借款据原件,债权申报登记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到指定的工作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3、签订相关手续工作组对债权人(集资参与人)出具的债权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确定债务(款项)处置金额,收回收据、借据等相关债权凭证原件,同债权人(集资参与人)签订债权确认意见书及同意房产处置承诺书后,换发新的债权凭证。

如债权人(集资参与人)与富建集团及成员企业有往来账目的,在换据前要主动与相关单位核清往来款项,如有隐匿瞒报、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符合合拼选择房源条件的,需同时签订自愿合拼选择房源意向书。

4、匹配房源。根据债务(款项)区间匹配对应房源,分区间统一处置。5、公证摇号选房。工作组将债权人(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号码、姓名,输入匹配好的债务(款项)和房源对应区间,现场进行公证摇号确定房源。

6、签订房产处置确认书债权人(集资参与人)选定房源后,如债权结算凭证超过房款部分,由工作组开具结余款项的购房结算凭证;如债权结算凭证不足购房款的,债权人必须在10日内用他人的购房结算凭证或现金补齐差价,现金解缴部分可享受10%优惠,并签订房产处置确认书。

为方便债权人(集资参与人)出售交易购房结算凭证,在城南新区苏州路学府壹号售楼部设立购房结算凭证交易平台,债权人各方可在此自愿协商、出售交易购房结算凭证

7、办理网上备案手续所建商品房达到预销售许可条件时,工作组通知债权人(集资参与人)持签订的房产处置确认书到房产项目所在地,办理商品房网上备案手续根据债权人(集资参与人)请求,在房屋网签合同中,可明确多名房屋产权所有人,按资金比例持有产权。

8、办理交房手续。所建商品房达到竣工验收交付条件时,工作组通知债权人(集资参与人)到房产项目所在地,根据房管部门最终测绘的面积进行结算,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关于房产项目附着的个人债务处置1、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债权人(集资参与人),未登记的,必须在2月23日-3月25日期间申报核实债权,如债务(款项)在 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的,到城南新区哈尔滨路阜城国土分局1、2楼进行债权申报核实登记;如债务(款项)在500万元以上的,到城南新区县公安局3楼进行债权申报核实登记。

逾期未登记,依法解除或撤销网签合同,待处置工作结束后,视富建集团资产状况,另行处置

2、房屋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如为实际购买,需按备案价补交差价;如不愿补交差价,已交款项作为一般性债务,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债务(款项)采用现金分期处置,10万元以上的债务(款项)采用房产实物处置。

3、只缴纳订金的购房户限在2016年3月25日前现金交全至少首付以上款项,否则房源不予保留,订金作为一般性债务,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债务采用现金分期处置,10万元以上的债务采用房产实物处置

4、各种以返还方式进行融资的房屋销售,一律停止执行各类返还对用现金购房至今仍未交付的10年返还,考虑融资销售时房价上调的因素,实行补差政策,按照总房款的20%予以返还购房结算凭证  5、因一房多卖等原因产生的有矛盾的债务(款项),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处理,原则上除以正常销售价格现金购买,或以房源合理冲抵工程款的之外,其余房源都要予以收回。

关于选房工作安排1、2月23日-3月25日,各工作组对各类债权(款项)进行核实,与债权人(集资参与人)签定债权确认意见书、同意房产处置承诺书等,换发新的债权凭证2、3月26日-4月5日,工作组根据统计核实汇总的债务(款项)区间匹配处置房源。

3、4月6日-5月8日,对不同债务(款项)区间的债权人进行公证摇号选房。4、5月9日-20日,进行扫尾。

关于公证摇号确定房源1、债权人(集资参与人)持工作组换发的新的债权凭证,按照不同的债务(款项)区间,根据工作安排,分期分批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摇号选房2、将同一区间债权人(集资参与人)经核实换发的债务凭证匹配到对应的处置房源区间。

3、将经确认的同一区间债权人(集资参与人)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统一输入电脑,按匹配好的房源,分批进行摇号,同一区间参加摇号的债权人(集资参与人)由各工作组负责通知参加现场摇号4、同一区间债权人(集资参与人)集中到统一地点,在县公证处的全程监督下,现场公证进行摇号,一次性确定处置房源,结算相关款项后,签订房产处置确认书。

5、对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债权人(集资参与人),待处置工作结束后,视富建集团资产状况,另行处置:一是逾期未参加债权申报核实登记的;二是不服从处置工作方案的;三是已登记核实并经摇号确定房源,但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房产处置确认书的,不再保留摇号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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