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信息网:上海市房地产网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4-11-28

购房者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户口能否办理迁移?在房屋交易买卖、继承、租赁、诉讼、迁移户口过程中,都会涉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如果购房资格查询和不动产登记等信息系统能够共享,实现“一网通办”,将会大大便利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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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是否具备购房资格?户口能否办理迁移?在房屋交易买卖、继承、租赁、诉讼、迁移户口过程中,都会涉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如果购房资格查询和不动产登记等信息系统能够共享,实现“一网通办”,将会大大便利居民。

今年两会,市人大代表陈超、钱翊樑建议,依托“一网通办”平台,优化购房查询审核系统,用“数据跑”代替“群众跑”日前,该建议得到“解决采纳”,承办部门表示,正在研究依托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推出“全程网办”便民服务,升级原有“房屋买卖一件事”。

目前,本市已成功完成个人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全程网办”试点案例,买卖双方就可在线完成购房资格核验人大代表:建议优化查询审核系统随着全国及本市陆续有房产新政出台,购房需求增加陈超发现,市民一般可通过手机端、网页端、自助端、窗口端等几种方式查询到本人持有的房产信息。

比如在所在区域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查看本人所持房产情况,可以拿到纸质盖章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或者通过手机APP随申办“我的不动产”查到本人房产所有权的权籍信息购房资格涉及户籍状况、婚姻状况、家庭成员自有住房状况等信息。

“经与部分购房人了解,有时可能无法查询到准确的信息”陈超举例说,按照有关政策,沪籍单身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与父母共有两套房屋,不算单独有房,可以再购一套房屋,但是可能查询系统无法显示可以再购一套房的信息。

“这有赖于登记、房管、税务等各部门信息的打通和共享”陈超建议,优化区域房地产交易中心、随申办购房查询系统,使随申办不动产查询信息和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的系统以及开发商认购管理系统查询能够做到信息匹配和共享,使得“一网通办”更加高效便民。

钱翊樑注意到,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网签合同后,持过户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申请转移登记登记中心受理审核后,若买方被认定不符合购房资格,则双方已预申请的登记材料会被退回“这时,买卖双方一般已预付定金或一部分预付款,如果双方就解除合同协商不成,往往会产生纠纷甚至涉讼。

”钱翊樑说,在买方不符合购房资格的申请中,确有一部分是买方不完全了解上海住房限购政策的详细规定,或是遗忘与他人(多数是家庭成员如父母)共有房屋等原因造成的,而非故意隐瞒事实而造成交易无法进行钱翊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只要将买方购房资格的审核前置到网签合同阶段之前,就可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为此建议,优化查询系统,前置审核程序承办部门:买卖双方在线完成购房资格核验据悉,自2011年起,在商品住房交易过程中,本市实施购房资格审核机制,为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市规划资源局表示,为持续优化本市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提升房屋买卖“一件事”办理成效,本市登记、房管、税务等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正在研究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推出“全程网办”便民服务,可供申请查询获知购房资格结果并推送登记部门,。

申请登记时无需再提交审核购房资格的相关材料,买卖双方可在线完成购房资格核验、合同网签、缴税、登记,并领取不动产电子权证,全程网办不见面市房屋管理局也表示,正在研究依托本市“一网通办”平台,进一步提升房屋买卖“一件事”办理成效,优化交易流程、简化办事材料、提升服务体验,面向购房群众推出购房条件核验服务,方便购房人在合同签约前核验家庭购房条件,避免不必要合同纠纷。

记者了解到,在本市登记、交易、税务、大数据等相关部门全力协同下,本市成功完成个人间不动产转移登记“全程网办”试点案例7月26日,上海市二手房交易首例“全程网办”试点成功购房人只要输入个人资料,系统后台会自动识别购房资格。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一网通办”平台直接在线读取婚姻、身份和房产等电子信息,登记中心与税务机关在收到线上申请后并联进行线上审核,大大提升了本市不动产业务办理效率栏目主编:张骏 来源:作者: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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