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产:自建房产原值如何确定
问题描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一块土地,自建办公楼在办公楼的建设期3年,如果企业将计入无形资产的土地,其摊销额计入损益而没有计入办公楼的在建工程,等办公楼竣工、需要
问题描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一块土地,自建办公楼在办公楼的建设期3年,如果企业将计入无形资产的土地,其摊销额计入损益而没有计入办公楼的在建工程,等办公楼竣工、需要申报房产税时,是否还得将建设期内土地的摊销额并入房产原值,按从价缴纳房产税?。
专家回复土地使用权在房屋建造期间的摊销计入在建工程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因此,需要将建设期内土地的摊销额并入房产原值,从价计征缴纳房产税政策详情《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企业会计准则第。
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
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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