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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天天有,今天轮到谁?继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全国实施“认房又认贷”后,全国许多热点城市继续加强调控今日(3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淄博市双双发布限购新规青岛:认房又认贷 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交易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上,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
通知确定:一是 在青岛本市范围内(六区四市)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二是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确定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应按照“认贷又认房”的要求严格执行。
本月15日,青岛曾发布限购令: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市内六区范围内,非本市户籍以家庭为单位限购1套房;同时新房和二手房公积金、商贷首付比例双双提高同时,这也是青岛市继“315青岛限购令”、“321公积金新政”后,第三次出台楼市相关调控政策,再次彰显政府让房地产市场回归居住属性的决心。
分析认为,青岛市之前出台的限外地居民购房和差别化信贷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投机购房需求此次青岛市时隔半月再度出手,限制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上市交易,强调“认贷又认房”,进一步明确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适用范围,目标指向性明确,牢牢把握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根本属性,聚焦于打击炒房行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有利于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保护和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利于调整和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引导和促进市场回归理性。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三部门的通知出手快、力度大、针对性强调控新政的出台,表达了政府对楼市调控的坚强决心,通过大幅度提高炒房成本将投资投机泡沫挤出市场,市场降温的效果值得期待淄博:同一楼盘最多买两套,涨价不能超10%
此外,据齐鲁网记者今日从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山东省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商品房网签备案有关规定的通知》,从4月1日起,购房人同一楼盘最多买两套,网签价格只能在预售价格10%范围内浮动;否则需向信息中心报备或办理预售价格变更手续之后,方可网签。
这意味着淄博市对房屋交易的价格和数量进行了限制。淄博市也成为山东省第三个对购买商品房进行限制的城市。
具体规定如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将相关证件、材料和房源信息等在售楼处进行公示开发企业应当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并及时进行网签合同备案,严禁滞后网签二、同一项目同一买受人网签备案多于两套的,由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向信息中心报备后方可网签。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楼盘表上载明的预售价格销售商品房,网签备案价格可在预售价格 10%(含 10%)范围内上下波动,波动幅度超过 10%的,需先办理预售价格变更手续后再进行网签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南依泰沂山麓,北濒九曲黄河,西邻省会济南,东接潍坊、青岛,是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
辖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5个区,桓台、高青、沂源3个县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淄博经济开发区和文昌湖旅游度假区,总面积596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68.7万此前,济南市和青岛市已先后出台了限购政策,提高首付比例,外地人限购一套住房。
从3月16日起,青岛在市区范围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青岛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青岛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不能提供证明的,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
补交、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不予认可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青岛居民,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在青岛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1月17日,济南出台了限购细则,2016年12月26日起,对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范围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济南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济南市部分区域向其出售住房。
无住房的非济南市户籍家庭在济南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济南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此前的2016年10月,济南已要求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济南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济南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综合齐鲁网、澎湃、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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