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房产局:乌鲁木齐市房产局电话
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康利民8月23日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就群众关心的问题答记者问。
不支持的音频/视频格式请试试刷新重播播放00:00/00:00直播00:00进入全屏0点击按住可拖动视频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康利民8月23日晚,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就群众关心的问题答记者问。
会上,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局长康利民在答记者问时介绍,针对静态管理期间滞留在公共停车场(库)和住宅小区的车辆,乌鲁木齐市已有明确的政策,一律减免停车费对滞留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的停车场,如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医院停车场、占道停车场、路侧临时停车泊位等,车辆免收停车费用。
社会停车场,如商场、各类市场、写字楼、宾馆酒店自有停车场和大型货车停车场,鼓励其免收或少收停车费用,如在静态管理期间社会停车场无人工值守则不收费对滞留在住宅小区,占用公共道路、场地停放的临时车辆,免收场地占用费(不含业主包月停车和地下停车库物业服务费用)。
静态管理期间滞留车辆减免停车费投诉咨询电话公共停车场(库)停车问题可向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反映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12345;天山区:8881455;沙依巴克区:8786851;水磨沟区:3532733;高新区(新市区):3836435;经开区(头屯河区):3739796;米东区:3315901。
住宅小区停车问题可向市、区两级房产部门反映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4642030;天山区:2615125;沙依巴克区:8723141;水磨沟区:4684027;高新区(新市区):3821677;经开区(头屯河区):3713019;米东区:3354980。
线上投诉方式:安居广厦微信小程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12345全天24小时有人接听线上方式24小时服务其他电话接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9:30来源:乌鲁木齐广电融媒体记者:吴亚苹 宋春雪 陆海潮。
新媒体编辑:马诗钰 马建花责任编辑:潘静 魏卓然审核:吴奕君 董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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