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
近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新规,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部分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降低了准入门槛。其中: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
近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新规,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部分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降低了准入门槛其中: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的也可申请公租房。
详见《关于进一步扩大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扩大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为切实解决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加快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依据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情况,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通知》,对部分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降低了准入门槛,并对申报材料进行了简化和规范,方便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
本次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的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一、具体申请方式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到单位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二、申请条件(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现执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260元以下);申请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再受收入限制;
3、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二)新就业职工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区居住证;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
3、收入稳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三)外来务工人员1、持有市区居住证;。
2、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4、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另外,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方可申请。
单身申请人父母在本市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父母在本市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0㎡以上)、家庭房产总面积除以申请人父母及与其同住子女的总人数大于等于30平方米的不得申请三、申报资料申请人需填写《石家庄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父母身份证复印件2、户籍(居住)证明:户籍在市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主页及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户籍不在市区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市区居住证复印件。
3、婚姻证明: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单身申请人(含未婚、离异、丧偶)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前婚姻情况证明4、收入证明:户籍在市区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提供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市场)出具的《经营证明》,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无需提供收入证明5、学历证明:新就业职工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复印件6、社保证明: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自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的社会劳动保险缴存记录证明或由代缴单位提供的代缴证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另外,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和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在市区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证件材料;原廉租房保障家庭转化为公租房家庭的,须提供保障房管理公司出具的诚信证明。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高新区:85095016 桥西区:83050274新华区:86952339 裕华区:86578228长安区:廉租房86663941 公租房85996041市住房保障部门电话:87060925 87046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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