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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北京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某小区的数套房产,经汕头某房产中介介绍转让给市民吴先生。三方签订了《汕头市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约定:成交价185万元;
对于买房的人来说中介费常常被称为房产价值外的另一笔“巨款”房产买卖双方签约后购房者拒付尾款卖房者的中介费该付吗?
2021年2月,北京某公司名下位于汕头市某小区的数套房产,经汕头某房产中介介绍转让给市民吴先生三方签订了《汕头市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下称合同),约定:成交价185万元;签约当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受理、房地产权属转移和双方缴交完税费时,吴先生分别向北京某公司支付购房定金10万元、首期房款165万元、末期房款10万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受理时,买卖双方各向汕头某房产中介付清中介服务费1.8万元。
合同签订当天,吴先生依约向北京某公司支付了购房定金10万元第二天,房产中介陪同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吴先生也依约支付了首期房款和中介服务费,但北京某公司却拒绝支付中介服务费,双方因此闹上了法庭。
经查,当年5月份,案涉房产已经完成过户手续交付吴先生使用。因吴先生没有付还购房尾款,北京某公司将吴先生诉至汕头龙湖法院。案件审理期间,吴先生向北京某公司支付了末期房款及逾期利息10.4万元。
汕头金平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三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各自履行义务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房产中介有协助买卖双方完成整个交易过程、交付房产证回执单的义务,北京某公司亦无证据证明房产证回执单系由房产中介持有并交付给吴先生,吴先生未支付末期房款并非房产中介未履行合同约定所致,房产中介陪同双方到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在流程相对复杂的房产交易中,大多数人会选择通过房产中介进行交易房产中介不仅是房产信息的提供者,也是审核资料、办理手续的协助者,可以帮助交易双方有效提高效率、减少风险买卖双方与房产中介应在交易前将相关内容明确在居间合同中,以书面形式固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违约需承担的责任。
,在发生争议时才可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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