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有国有土地证的房子可以强拆吗
对此很多被拆迁人有意见,可得到的答复是这是当地行为,具有强制性,你要不同意签字,就等着当地来强拆吧。
随着我国扩大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很多质量很好且年代也不久远的房子被列入了棚户区改造对此很多被拆迁人有意见,可得到的答复是这是当地行为,具有强制性,你要不同意签字,就等着当地来强拆吧当地真的可以随便强拆吗? 今天,我们就要探讨一下,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强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以让被拆迁人心中有数。
首先,先跟大家分析一个案例家住山东济南的方先生的房子是其父亲从他人那里买的,年代不远,而且房屋质量很好其父亲去世后,通过继承把房子过户到了方先生名下,可在办证时为了少交办证费,就少登记了房屋面积这次遇到当地拆迁,规定房屋面积以登记为准,这让方先生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可方先生心里不服气,认为,虽然房产证没登记,但这确实是自己的合法面积,补偿不合理,因此,没有签补偿协议。
但拆迁人员反复说,如果你不签字,政府就要强拆,到那时你房子的面积不管多少,都没有用了,而且还会扣掉奖金如果你现在签字,我可以在装修上多补偿一下方先生在这种强大的心理压力下签了字,但没过几天他后悔了,拒绝交出房屋给当地拆除。
在此情况下,当地突然组织人员强拆了方先生的房子后,方先生委托律师维权,起诉政府强拆违法,经法院审理认为,方先生虽然签了补偿协议,但在没有自己主动履行的情况下,政府只能先起诉方先生要求履行腾房义务,在法院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判决当地政府强拆违法,后通过协商,当地同意赔偿方先生各项损失 340 万元根据以上案例我们看出,无论被拆迁人是否签订补偿协议,当地都无权实施强拆行为,只能通过法院司法审查后强拆除了以上职权方面的条件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强拆国有土地的的房屋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依法公告了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因为这是当地实施征收的合法前提,否则根本谈不上有资格申请法院强拆,二是:依法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了评估,并将评估报告送达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和鉴定,
三是:就补偿问题与被拆迁人协商,协商不成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告知被拆迁人不服可以复议或诉讼,四是:超过诉讼期或者当事人起诉,生效判决作出后,才可以申请法院司法强拆,在诉讼期内不得申请,五是: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征收是否合法,补偿是否公平合理等内容后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如果裁定准许执行,当地才可以组织实施强拆。
最后,给大家总结一下,政府要强拆是要履行很多法律程序的,被征收人不要轻信拆迁人员的强拆恐吓,但要在征收补偿过程中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制约行政权力,比如法律规定,在诉讼中当地是不能强拆的,因此积极起诉起码可以为提高补偿争取到时间筹码。
否则,如果让当地的征收程序一路没有阻碍, 则很快就会走到强拆的步骤,到那时就会陷入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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