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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存量房交易房源信息挂牌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
8月13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存量房交易房源信息挂牌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今年9月起,武汉房地产经纪机构凡在门店对外展示发布存量房交易房源信息,必须具备经网签系统房源核验通过的唯一编码或二维码,否则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查处。
下面是文件原文上下滑动查看全文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存量房交易房源信息挂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区房管局,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市房产交易中心,市房产信息中心,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全面上线运行,实行存量房房源交易信息挂牌制度,逐步实现对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经纪从业人员和存量房交易一体化管理,不断加强房地产经纪市场全过程监管工作,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为推行存量房交易网签工作的通知》(武房规〔2017〕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存量房交易信息挂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房源挂牌制度凡在我市从事存量房居间(买卖)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均应通过我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平台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按照规范流程,协助房屋交易当事人完成存量房交易房源信息核验、房源挂牌、合同网签,配合交易当事人办理房屋交易相关手续。
二、交易房源信息挂牌网址网签系统房源挂牌功能自2018年7月2日正式启用以来,经阶段性优化完善,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平稳运行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积极向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宣传告知房源挂牌制度及“武汉市二手房交易服务网”。
网站链接(http://119.97.201.21/New/publish/)三、交易房源挂牌流程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与卖方签署房源核验委托书后,查看房屋产权证明、业主身份证明等资料,并登录网签系统(http://119.97.201.21/new)申请房源核验,获取房源唯一编码并进行房源挂牌,挂牌价格应由卖方确定,仅供参考,实际成交价格由交易当事各方商定。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利用网签系统所设服务功能自立名目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擅自发布未经卖方委托的房源信息2018年9月起,全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凡在门店对外展示发布存量房交易房源信息,房源信息必须具备经网签系统房源核验通过的唯一编码或二维码,否则,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查处。
四、加强房屋交易管理各区房管部门要主动与辖区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做好网签系统上线应用的相关工作衔接,依据辖区实际,加快推进网签系统的应用,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办事群众的宣传告知,督促辖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办理网签系统相关注册使用手续。
2018年第三季度前,各区房管局依据本区实际,自定时间,关闭现行存量房交易收件方式五、个人交易有关要求凡属个人自行交易的存量房(即未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服务的),房屋交易当事双方可到房屋所在区房管部门存量房交易窗口签署《存量房自行交易承诺书》,办理房源核验、房屋交易合同网签以及购房资格核验;也可委托具备网签系统使用权限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完成房源核验和房屋交易合同网签,(机构协助自行交易当事人完成网签服务的,不得收取费用),但双方需自行到区房管部门办理购房资格核查和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通过自行交易的存量房房源信息无需挂牌六、推进房屋交易全程评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协助当事人办理存量房交易时,根据房屋交易推进的不同节点,交易当事人可登录“武汉市二手房交易服务网”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的服务质量实行全程评价。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及时处置应对评价,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可靠的服务各区房管部门要对服务评价中的差评信息进行梳理,督促相关经纪机构及时处置针对存在违规行为,经查实,辖区房管部门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机构及当事经纪人员采取约谈、限期整改、暂停网签使用资格、信用扣分或行政处罚等措施。
行业协会要结合行业自律工作,加大存量房交易房源信息挂牌工作的宣传以及交易服务风险防范宣传,积极开展行业继续教育服务,提升行业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七、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市房产信息中心应组织专人,协助各区房管部门和房屋交易业务办理部门做好网签系统应用的培训、宣传、调试等相关工作,确保网签系统运行顺畅,为各区房管部门、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附件:武汉市存量房房源挂牌基本流程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8年8月13日附件:武汉市存量房房源挂牌基本流程第一步:房源核验卖方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署房源核验委托书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查看卖方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资料,登录“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申请房源核验。
第二步:房源挂牌挂牌价格应由卖方确定,该价格仅供参考,并由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挂牌操作实际成交价格由交易当事各方商定查看房源挂牌信息可登录:http://119.97.201.21/New/publish/。
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看:第三步:合同网签房源成交意向达成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网签操作,并完成后续购房资格核查、打印合同、交易过户等事项第四步:交易评价房屋交易当事人可进入房源挂牌页面,在机构评价栏目填写交易当事人必要信息后,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全过程进行评价。
今年7月2日,武汉官方存量房(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交易房源房源信息挂牌功能正式启用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房东(业主)委托,通过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申请,房管部门对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件信息进行验证,最终,可用存量房交易信息通过网签系统实现挂牌,并对外发布。
每套房源都有独立二维码,手机扫码可看到该房源房屋所有人、面积、是否抵押等各项信息交易当事人还可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的服务进行全程评价武汉市房管局表示,将不断加强房地产经纪市场全过程监管工作房管部门将对差评信息进行梳理,督促相关经纪机构及时处置。
违规行为经查实,房管部门将对机构及当事人员采取暂停网签使用资格、信用扣分或行政处罚等措施下面我们一起看看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复杂的流程只用一 张图来解释
交易流程答疑1问:在交易前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买卖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相关证件);2、房屋所有权证;3、有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公证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买卖双方提供银行卡
2问:二手房过户需要哪些费用?房管局税费:1.增值税:5.6%(房产证满二年免征)2.增值税附加:0.6%(房产证满二年免征)3.个税:1%4.契税:1%(房屋面积大于90平征1.5%)其他费用:1.交易手续费:5元/㎡(非住宅11元/㎡)。
2.登记费:抵押登记费80元/套(不动产登记费85元/套)。3.中介费:2%-3%之间不等。贷款买房附加费用:1.评估费:0.1%。2.担保费:1800元(贷款额度高于150万:2500元)。END
来源:武汉市房管局、武汉本地宝、编辑整理:长江新城之窗领导说了!你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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