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查封查询:房产查封查询系统网站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5-01-11

房产被法院查封但在不动产登记机关查询不到查封登记信息是怎么回事?

房产查封查询:房产查封查询系统网站

 

今天,有风控小伙伴对不动产抵押担保及法院查封对抵押权的影响产生了疑问,风控君将其疑问提炼如下并作出解答:1、房产被法院查封但在不动产登记机关查询不到查封登记信息是怎么回事?2、法院的查封是否影响在先设立的抵押权?

3、在抵押登记之后却在出借人放款之前完成的法院查封登记,对出借人取得抵押权是否存在影响?4、已完成抵押登记的出借人在放款前的注意义务是什么?问题的解答:1、所谓“法院已经查封了某处房产,但银行到不动产中心查册时不动产中心给出的书面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查封信息”的含义应该是法院已作出查封裁定,但执行实施部门尚未将该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至不动产登记部门。

所以不动产登记簿上没有查封登记记录2、上述情形的法律后果是:被执行人(假设已经收到相关文书)受查封裁定书的约束,不得处分该房产但是案外人(例如不知情的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则不受该文书的约束,不动产登记部门也由于尚未收到查封裁定及协执可以正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抵押、解押等)。

3、基于上述理由,如果银行已完成抵押登记,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放了贷款,则银行可以依法取得相关抵押权4、即便该房产嗣后被查封登记,也不影响银行在先依法设立并合法取得的抵押权5、延申一下这个问题:如果银行在先完成了最高额抵押登记,法院嗣后查封该房产,在查封登记已完成但银行尚未收到法院查封通知书之前,(对查封事实不知情的)银行在最高额抵押担保范围内发放的贷款是否有抵押担保的优先受偿权?。

其实这个问题在实践中是现实存在的,在审判实践中也是存在分歧的裁判观点有支持抵押效力的,也有不支持的前者采主观不知情无错过应当受保护的观点(主观说);后者采客观事实说,即认为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查封登记有公示效力,一经登记即认为银行应当知道该事实,对于查封后发放的贷款不应计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所以,为了避免相关风险,即便已完成了最高额抵押登记,也应当在每次发放贷款的时候查询并核实不动产是否被查封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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